新华社沈阳8月16日电(记者韦骅、许仕豪)第一届全国青少年田径运动会15日在沈阳落幕。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为本届运动会设置了特别仲裁庭,尽管赛事期间未受理一起仲裁申请,但多位仲裁员表示,此举意义重大,有助于运动员树立法治思维、强化规则意识,确保体育赛事在法治轨道上公平有序运行。
本次比赛,共有12名仲裁员参与相关工作,其中3名为驻场仲裁员,多名仲裁员拥有国际赛事仲裁经验。仲裁员周青山介绍,赛事纠纷通常集中于参赛资格、比赛成绩和纪律处罚三大类。本次比赛前,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仲裁中心专门组织研讨会,对赛事可能出现的纠纷进行研判。得益于赛前准备充分和赛事组织规范,整个赛程运行平稳,特别仲裁庭在赛期内未接到仲裁申请。
“在本次赛事期间设置特别仲裁庭,在保障赛事顺利进行、维护青少年运动员权益的同时,也有助于青少年规则意识、法治意识的养成。”周青山说。
仲裁员白显月指出,这是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服务国家大型体育赛事的一次积极探索,为深化体育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宝贵经验。
他表示,过去许多国内体育赛事的纠纷在赛事内部的申诉委员会层面就解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确立体育仲裁制度后,我们在纠纷解决机制设计上实现了重要创新。未来将更加突出法治方式在解决体育争议中的核心作用,推动体育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多元化、专业化、法治化。随着体育事业日益多元化发展,包括非奥项目、全民健身等领域,依法厘清行政管理和仲裁的职能边界至关重要。引入专业仲裁庭处理体育纠纷,将使解决过程更加科学、透明、公正,更符合法治精神和国际惯例。
对于中国未来举办的国际赛事,仲裁员吴炜表示,如果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有权受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一方面是规则的运用,本次比赛我们的处理办法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或者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规则,但是国际赛事就涉及到了国际组织的规则。另一方面,国际体育仲裁员会运用英语、法语、西班牙语等作为工作语言,我们也需要适应这些审理环境。”
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为更多、更高规格的赛事提供高效、公正的仲裁服务,是他们的努力方向。他说:“一方面我们要在赛事中即时公正地解决纠纷;另一方面,体育仲裁的参与能够促进办赛方不断健全完善规则制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参赛环境,提升体育赛事的公信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