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民爆光电(301362)12月08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你这公司上市当天就用全额禁售的战略配售股转融通出借,且解禁后进行了减持,股价逆市大幅破发,低点破发50%才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上至今背离综指70%,现在竟然用发行价40%价格再次送员工,你这公司回报谁?
民爆光电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股价表现,二级市场股价受宏观经济、行业趋势、市场情绪等多重因素影响,具有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请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严格遵循信息披露法规,所有重大信息均及时公告,不存在未披露的内幕信息或违规行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良性、稳健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由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9月6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83,30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171%,成交总金额为49,495,173.73元 (不含交易费用),其中使用超募资金39,500,000.00元,自有资金9,995,173.73元。该回购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0.91元/股,不低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即每股 20.04 元;(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即每股20.91 元,激励价格定价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违规情形。股权激励的授予价格定价依据与发行价无关。公司自上市以来非常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2023年度派现2.49亿元,2024年度派现1.96亿元,切实回馈广大投资者。未来,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不断加强经营管理,努力实现经营业绩稳健增长;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注重股东回报,努力促进公司价值持续提升。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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