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点位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西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启用8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具体设置点位和启用事项通告如下:
一、违法停车抓拍设备地点
环海路大石板古村路段
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二、闯红灯抓拍设备地点
1.宁远大道攀西商贸城路口东
2.宁远大道攀西商贸城路口西
3.迎宾大道攀西商贸城路口南
4.迎宾大道攀西商贸城路口北
5.航天大道北一段西昌学院路口东
6.航天大道北一段西昌学院路口南
7.航天大道北一段西昌学院路口北
抓拍违法行为:
1.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三、法律责任
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启用时间
本通告设备自2025年12月8日0时起正式投入使用,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共创安全畅通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西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2月3日
越西县公安局
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越西县城和部分乡镇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通行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越西县公安局决定启用28套交通技术监控抓拍设备(违停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备启用时间
自2025年12月7日0时起正式启用,抓拍时间为7:30至22:00。
二、设备设置位置
1.越西县越城镇火车站-东
2.越西县越城镇火车站(火车站背后-西路段)
3.越西县越城镇火车站-闸道东
4.越西县越城镇G245国道水墨领地门口-西
5.越西县越城镇零关大道西宁路林产公司路段
6.越西县G245摩卡KTV-北
7.越西县越城镇段国税局门口
8.越西县越城镇段电信局门口
9.越西县越城镇段新华书店门口
10.越西县越城镇西苑路口(西)
11.越西县越城镇文化广场南入口
12.越西县越城镇段邮电贝尔小学
13.越西县越城镇段质检苑门口(西山路)
14.越西县越城镇段吊桥路
15.越西县越城镇段运管所门口(三岔口路)
16.越西县越城镇三岔口城北加油站路段
17.越西县越城镇段滨河路至文昌街口
18.越西县越城镇段西宁佳苑
19.越西县越城镇段悦城国际门口
20.越西县越城镇段外南街康城背后
21.越西县越城镇段成长幼儿园
22.越西县越城镇火车站站前广场右北
23.越西县越城镇段西苑路口(东)
24.越西县越城镇段彩虹桥斜对面公园路口
25.越西县新民镇大屯小学路口
26.越西县新民镇喵站(新街南段)920公里200米
27.越西县中所镇胜利大道路口(新大街)955公里100米
28.245国道(马拖路口)919公里200米
三、监控设备抓拍范围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
四、违规处理依据及方式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数据,经越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审核确认后,将依法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处罚。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共同维护越西县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越西县公安局
2025年12月1日
盐源县小高山隧道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大队决定启用一批区间测速执法取证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限
自2025年12月3日起至2025年12月9日止,共五个工作日。
二、区间测速路段详情

三、启用时间
公示期满后,自2025年12月10日零时启用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届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并依法处罚。
盐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2月3日
来源:西昌公安、平安越西、平安盐源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