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晚间,微创光电(920198)发布公告,当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湖北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以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军、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昀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4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
经查明,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微创光电与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设备销售业务。微创光电从事上述业务时不具有对商品的控制权,在知悉业务交易模式的情形下仍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导致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952.62万元、10,152.84万元、10,152.84万元,占公司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17%、69.16%、63.02%。2024年4月,公司披露《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
湖北证监局认为,微创光电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违法行为。陈军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知悉 案涉业务实质,但未对相关会计处理及财务信息披露采取管控措施。王昀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知悉业务实质,未审慎关注会计处理的准确性。陈军、王昀是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湖北证监局拟决定:对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的罚款;对陈军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王昀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资料显示,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旗下企业,北交所首批上市企业,由湖北省国资委实控,是一家专注于“智能交通”领域的专精特新企业。
近年来,微创光电经营业绩整体呈现下滑态势。2022年和2023年分别亏损2210万元、1.92亿元,2024年虽扭亏盈利411.2万元,然而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又出现亏损,归母净利润为-4229.94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募投项目推进受阻。
2025年12月31日,微创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智慧交通产业基地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电梯、节能、绿化等验收手续;规划验收、消防验收正办理中;力争在近期完成竣工备案手续。因项目周期较长,市场环境和公司外部环境均发生了较多变化,公司拟对上述募投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原计划的2025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延期时间为一年。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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