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效标准(试行)》与《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质效标准(试行)》落地见效,6月12日,郑州市检察机关“刑检小讲堂”第五讲如期开讲。本次培训聚焦两项新规内容,为全市刑检干警送上了一份专业、实用的办案实操指南。

培训现场,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凌云、第二检察部主任翟延平结合办案实践,对《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效标准(试行)》与《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质效标准(试行)》逐条解读、细致拆解,围绕日常办案中的难点、疑点问题逐一分析解答。
据了解,《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效标准(试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质效标准(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质”与“效”的评判标准,既是评判案件质量、规范履职行为的重要依据,也是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内部管理的关键抓手。
“我们会以此次学习培训为契机,持续深化质效标准的学习运用,统一办案理念,明确质量标尺,严格规范履职行为”。参训干警纷纷表示,将主动对照标准查找办案短板,切实将高标准转化为履职自觉,把高质效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案件的每一个环节,进一步推动制度规范与办案实践有机融合,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郑州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市检察院刑检部门干警在主会场参加,各基层院刑检部门干警在各地分会场参加。
来源:市院第二检察部
2026年第36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