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0月31日收盘,明微电子(688699)报收于40.45元,下跌0.59%,换手率1.84%,成交量2.02万手,成交额8185.69万元。
当日关注点
资金流向
10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52.83万元,占总成交额9.2%;游资资金净流出502.14万元,占总成交额6.13%;散户资金净流入1254.97万元,占总成交额15.33%。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9153.0户,较6月30日增加523.0户,增幅为6.06%。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28万股减少至1.2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47.74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明微电子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4.62亿元,同比上升4.41%;归母净利润-2651.49万元,同比下降577.53%;扣非净利润-4114.97万元,同比下降181.59%。2025年第三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1.77亿元,同比上升15.9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884.1万元,同比上升785.02%;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80.41万元,同比上升131.21%。负债率为21.01%,投资收益987.7万元,财务费用149.02万元,毛利率25.23%。
公司公告汇总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1.77亿元,同比增长15.96%;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营业收入4.62亿元,同比增长4.41%。利润总额本报告期为701.66万元,同比增长376.99%;年初至报告期末为-3534.75万元,同比下降1,078.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为884.10万元,同比增长785.02%;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651.49万元,同比下降577.53%。扣非净利润本报告期为180.41万元,同比增长131.21%;年初至报告期末为-4114.9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为7034.92万元,同比增长187.59%。基本每股收益本报告期为0.08元,同比增长910.91%;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25元,同比下降600.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本报告期为0.74%,增加0.83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16%,减少2.59个百分点。研发投入本报告期为3340.01万元,同比增长18.14%;年初至报告期末为9330.30万元,同比增长11.4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本报告期为18.92%,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0.18%。总资产为15.3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2.11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2.1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单位:元):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62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正常经营业务无关部分)年初至报告期末为962.22万元;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处置损益年初至报告期末为561.00万元;减:所得税影响额年初至报告期末为58.13万元;合计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463.48万元。
股东信息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9,153户。前10名股东分别为:深圳市明微技术有限公司持股38,714,069股,占比35.17%;王乐康持股12,922,176股,占比11.74%;博普资产尊享11号私募基金持股3,800,000股,占比3.45%;博普资产尊享12号私募基金持股3,600,000股,占比3.27%;丹寅聚虎私募基金持股1,400,000股,占比1.27%;广发证券持股1,228,457股,占比1.12%;李照华持股909,324股,占比0.83%;刘彩云持股685,709股,占比0.62%;郭王洁持股672,216股,占比0.61%;华宝万盈资产添诚1号私募基金持股559,000股,占比0.51%。深圳市明微技术有限公司由实际控制人王乐康控制;博普资产尊享11号与12号基金为黄学良100%持有,互为一致行动人;其余股东间关系未知。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与前10名股东一致。
财务报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1,533,537,659.18元,负债合计322,145,012.6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211,392,646.52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462,367,390.99元,营业总成本479,256,489.65元,净利润-26,514,932.9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514,932.99元。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0,349,187.98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912,176.30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61,095.20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50,658,015.07元。
公司负责人:王乐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泽,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泽。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就明微电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多项议案。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509%。各项议案均获有效通过,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明微电子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8人,代表表决权股份51,718,636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48.550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乐康、张方砚、郭王洁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玉、罗丽红、王宝森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候选人全部当选。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被否决议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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