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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启用电子执法取证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祝尔慷大道、锦绣路、316国道、吕河高新大道等路段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旬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启用3处6个定点测速电子设备、4处违反规定停车电子抓拍设备、1处逆向行驶电子设备、1处闯红灯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电子测速点位
1、316国道1820KM+400M南向北(玻璃栈道南侧) 40km/h;
2、316国道1820KM+500M北向南(玻璃栈道北侧) 40km/h;
3、316国道1760KM+800M北向南(兰滩)70km/h;
4、316国道1760KM+800M南向北(兰滩)70km/h;
5、旬阳高新大道2KM北向南(旬汉食品厂)70km/h;
6、旬阳高新大道2KM南向北(旬汉食品厂)70km/h。
电子抓拍机动车辆超速行驶、驾驶人接打手持电话、驾乘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电子抓拍违反规定停车点位
1、祝尔慷大道0KM+200M(商贸一巷路口);
2、祝尔慷大道0KM+600M(祝尔慷广场);
3、祝尔慷大道0KM+900M(城关派出所门前);
4、祝尔慷大道1KM+400M(河源酒店门前)。
三、电子抓拍逆向行驶点位:锦绣路逆向行驶
四、电子抓拍闯红灯点位:党家坝十字
五、抓拍时间
以上电子设备将对机动车违法超速行驶、驾车人接打手持电话、驾乘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违反规定停车、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实行24小时电子抓拍取证。
六、启用时间:2025年11月5日00时00分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旬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