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27日收盘,高特电子(301669)报收于28.51元,上涨0.0%,换手率6.98%,成交量5.71万手,成交额1.61亿元。
当日关注点
8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96.83万元,占总成交额8.65%;游资资金净流出847.93万元,占总成交额5.25%;散户资金净流入2244.76万元,占总成交额13.9%。
股本股东变化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5.63万户,较6月9日减少1.99万户,减幅为26.15%;户均持股数量由6300.0股增加至8531.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5.09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财务报告
2026年中报显示,上半年主营收入4.8亿元,同比下降5.47%;归母净利润3992.12万元,同比下降22.36%;扣非净利润3080.91万元,同比下降10.91%。其中第二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2.47亿元,同比下降23.5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446.71万元,同比下降38.08%;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632.8万元,同比下降32.91%;负债率30.21%,毛利率24.17%,财务费用295.41万元,投资收益40.87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9日;会议审议包括《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等共9项提案,其中部分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以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涉及法定代表人定义、股东会职权、董事提名门槛、表决权行使、控股股东义务等;拟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5项制度;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84,9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5,537.36万元,已于2026年6月4日到账;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8,289.85万元,尚未投入使用;报告期内未改变募投项目,未使用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已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35,916.89万元,以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相关操作尚未实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监管要求,无违规情形。
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杭州高特新能源有限公司、福建龙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存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新增其他应收款合计10,515.00万元,偿还6,000.00万元,期末余额为4,515.00万元,性质为非经营性往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前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均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8月)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制定;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工作对象、内容、机构职责及活动形式;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负责组织交流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执行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通知、记录、决议执行及档案保存均有明确规定。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8月)
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的离职管理;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在继任者就任前须继续履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离职人员须五日内移交工作文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仍需履行忠实、勤勉、保密义务及同业竞争限制;公司有权对未尽义务或造成损失行为追责。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6年8月)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明确其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要求听取管理层汇报,参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会议,重点关注审计独立性、审计计划及重点事项;需对年报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签署确认意见;存在异议可独立聘请机构进行审计咨询;年报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禁止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相关沟通事项须书面记录并存档。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8月)
公司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权范围、办公会议制度及报告制度;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机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忠实勤勉履职。
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8月)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定期报告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问题;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估;规定审计档案管理、奖惩机制等内容。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8月)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内幕信息管理;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的登记、报送要求;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事会办公室协助;内幕信息知情人需签署确认,档案保存至少十年。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8月)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审批程序、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披露要求;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规定信息保密义务及违规处罚措施。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6年8月)
公司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涵盖子公司定义、人事管理、经营及投资决策、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监督、信息披露、绩效考核等内容;子公司须服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和重大事项信息,并接受公司审计监督;公司对派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8月)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明确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特定情形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规定内部审核程序、登记备案要求及事后监管措施;强调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机制规避信息披露义务,防止信息泄露。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8月)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信息申报、股份锁定、买卖禁止情形等内容;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间交易公司股票,严禁短线交易;股份变动须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规定账户管理、股份锁定与解锁机制、减持计划预披露要求及违规处理措施。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8月)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为独立董事;主要负责拟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8月)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要负责研究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提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应说明理由并披露。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
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其任职资格、职责权限、任免程序及法律责任;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相应职业资格;公司应保障其知情权和履职条件,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
公司章程(2026年8月)
公司章程于2026年8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8,000万元;公司于2026年2月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并于2026年6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定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和董事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等内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6年8月)
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明确其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与程序;要求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安排,审核年度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工作开展,评估审计质量,并审议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表;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年度审计费用合理性进行讨论;委员须履行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8月)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将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应在决议中记载理由并披露。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8月)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主要负责公司财务检查、内外部审计监督与核查、内部控制评价、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的审议;相关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明确会议召开、表决、记录及信息披露要求。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8月)
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职权职责及履职保障;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三人,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可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6年8月)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规定;募集资金需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方式或地点等情形,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6年8月)
公司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禁止通过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背景开具票据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规定资金往来的审批程序、财务审查机制及责任追究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勤勉尽责,防止资金被占用;内审部门需定期开展审计监督;若发生资金占用情形,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追回资金,并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8月)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的认定标准;规定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回避表决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关联交易事项根据金额和比例分别由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重大关联交易需经股东会批准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公司与关联人发生超过一定金额的交易应及时披露。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8月)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担保的管理原则、审批程序、风险控制及责任追究;所有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为关联方、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担保,须遵循相同审批流程;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可豁免部分程序。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8月)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投资定义、分类及管理原则;规定短、长期投资的审批权限;重大对外投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设立专门组织机构负责对外投资的决策、实施与监督;对投后管理、人事派出、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作出详细规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6年8月)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需过半数同意方可审议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会议记录须保存至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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