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关于公布交通执法取证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拥堵及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拟启用以下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现将启用地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一、卡口式电子警察设备安装位置及抓拍的违法行为
抓拍违法行为:(1018)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111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112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的、(137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设备安装位置:汇华路(胜利大街-京广东街)。
抓拍违法行为:(112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的、(137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设备安装位置:塔南路与京广东街由南向北。
抓拍违法行为:(1018)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设备安装位置:东二环与裕华路东辅路由东向西、东二环与裕华路东辅路由西向东。
抓拍违法行为:(1116)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设备安装位置:京广东街与汇华路南侧由北向南、塔南路与京广东街由南向北、京广西街与新石南路由北向南、京广西街与新石中路由南向北。
抓拍违法行为:(111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设备安装位置:仓盛路与建设大街由南向北、仓盛路与建设大街由北向南、铁院北路与胜利西街由南向北、铁院北路与胜利西街由北向南、仓盛路与建设大街由西向东、四水厂路与胜利大街北向南、四水厂路与胜利大街南向北、铁院北路与胜利大街北向南、铁院北路与胜利大街南向北、幸福路与胜利大街北向南、幸福路与胜利大街南向北、塔南路与建通街由东向西、塔南路与建通街由南向北、南二环与仓兴街由北向南、东二环与裕华路由北向南、汇华路与建设大街由北向南、新华路与新合街由西向东、和平路与友谊大街北侧由北向南、联盟路与柏顺街由东向西、汇吉路与胜利大街由西向东、利射北路与胜利大街由南向北、南二环与胜利大街由北向南、塔南路与胜利大街由北向南、裕华路与休门街由东向西、嘉华路与平安大街由南向北、南位路与平安大街由北向南、广顺路与胜利大街由北向南、东平路与平安大街由南向北、槐安路辅路普园街入口由西向东、裕华路与休门街由西向东、西三环主路裕华路出口由南向北、仓盛路与建通街由北向南、仓盛路与建通街由西向东、京广东街(塔南路-汇华路南侧)双向、京广西街(新石中路-新石南路)双向。
抓拍违法行为:(111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609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设备安装位置:东柳路与胜利西街由南向北。
二、闯红灯式电子警察设备安装位置及抓拍的违法行为
抓拍违法行为:(162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111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609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设备安装位置:四水厂路与胜利大街北向南、铁院北路与胜利大街南向北、南二环与胜利大街由北向南、塔南路与胜利大街由南向北、南二环与胜利大街由南向北、南二环与胜利大街由东向西、华星路与胜利大街由南向北、华星路与胜利大街由北向南、仓盛路与建通街由北向南、仓盛路与建通街由东向西、仓宁路与建华大街由南向北、北三环辅路南侧与复兴大街辅路由南向北。
抓拍违法行为:(162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609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设备安装位置:裕华路与青园街由东向西、广顺路与胜利大街由北向南、仓盛路与建通街由西向东、北三环辅路北侧与复兴大街辅路由北向南。
抓拍违法行为:(162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111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设备安装位置:塔南路与建通街由西向东、东风路与桥头街由东向西、南二环与胜利大街由西向东、南位路与平安大街由北向南、华星路与胜利大街由西向东、光华路与胜利西街由南向北。
抓拍违法行为:(162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设备安装位置:裕华路与大经街由西向东、东平路与平安大街由西向东。
三、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安装位置及抓拍的违法行为
抓拍的违法行为:(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设备安装位置:蓝翼路(西二环-西三庄街)。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