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
关于新增违法电子警察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大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在辖区部分道路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7处,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以下道路开展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抓拍
1.东干线民吉村路段
2.萨大路南五路南侧
二、在以下道路开展车辆超速违法行为抓拍
1.卧兴路乙烯转盘道北侧至兴安岗路段
2.卧兴路兴安岗至迎宾岗南口路段
3.西干路K36林源路口至三精制药
4.西干路三精制药至三不管
三、在以下道路开展违法停车行为抓拍
1.经三街育才路至纬九路路段东凤中学门前
四、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时间
从2025年11月8日零时开始实施,如若届时项目未能按时建成,启动日期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顺延。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大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5年10月24日
来源:大庆公安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