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11日收盘,超颖电子(603175)报收于74.0元,上涨2.21%,换手率30.93%,成交量13.61万手,成交额10.34亿元。
当日关注点
11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474.29万元,占总成交额8.19%;游资资金净流出1165.53万元,占总成交额1.13%;散户资金净流出7308.76万元,占总成交额7.07%。
龙虎榜上榜
沪深交易所2025年11月11日公布的交易公开信息显示,超颖电子(603175)因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换手率达到20%的前五只证券登上龙虎榜。此次是近5个交易日内第3次上榜。
公司公告汇总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确认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制定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及发行费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建设AI算力高阶印制电路板扩产项目;制定未来资本性支出计划;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三项议案:确认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相关变更自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生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283,202,166.82元;同意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12个月或至下一年度审议前为止,资金可循环使用。上述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包括确认监事会取消及公司章程修订、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投资建设AI算力高阶印制电路板扩产项目等议案,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0日,A股股东可参会。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现场会议地点为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百花路19号锦江都城酒店。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注册资本由38,452.9321万元变更为43,702.9321万元,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机构行使,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已提请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关于投资建设AI算力高阶印制电路板扩产项目的公告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泰国超颖拟在泰国巴真府304工业园投资建设AI算力高阶印制电路板扩产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为146,779.75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项目主要用于新场地建设,引进先进设备,扩大高端多层、高阶印制电路板生产规模,提升海外订单承接能力和国际竞争力。项目建设周期约为12个月,目前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尚需办理相关政府审批手续。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世铭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王世铭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知识,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已通过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岱隆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岱隆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发现有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提名人确认其符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世铭
王世铭声明被提名为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其他超过3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及5年以上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全职工作经验,承诺将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岱隆
李岱隆声明被提名为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声明其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任职,无不良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承诺将依法履行职责,保持独立性。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铭宏、邱垂明、刘国瑾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世铭、李岱隆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查,上述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遴选和审查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名委员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超颖电子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铭宏、邱垂明、刘国瑾,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世铭、李岱隆,另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尚需提交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现任董事会将继续履职至新一届董事会选举完成。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或至下一年度相关议案通过之日止(以孰短为准),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超过2亿元。该事项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保荐机构无异议。
股东会议事规则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会议制度、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召开方式、表决与决议、会议记录等内容。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运作,保障股东合法权益。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涉及重大交易、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等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表决实行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律师需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明确禁止通过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委托贷款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制度规定了资金往来的原则、防范措施、责任追究机制,并要求对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进行严格审查。公司设立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监督,发生资金占用时应采取诉讼、冻结股权等措施追责。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资金的,需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定义、分类、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涵盖股权类投资和非股权类投资,规定了投资决策机构的职责、审议程序及风险控制措施。对于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等,明确了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审批标准及披露义务。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或合作需履行相应审议和披露程序。制度还规定了投资管理组织架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及投资转让与收回机制。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规范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度规定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严禁未经授权的担保行为。对关联方担保、子公司担保、反担保等作出具体要求,并强调风险管理与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担保行为合法合规,保护股东权益。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办法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应通过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定期召开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说明会等。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相关活动需形成记录并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披露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制度涵盖信息披露内容、程序、事务管理职责、信息保密、财务内控、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并规定了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业绩预告、重大事件披露等具体要求。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防范内幕交易,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规定公司在重大事项如重大资产重组、证券发行、股份回购等过程中须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及时报送交易所。公司董事会负责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登记与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公司对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要求。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利害关系,且须满足法律、会计或经济领域的工作经验要求。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其中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与保障。
董事会议事规则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职责权限、组成结构及议事决策程序。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规定了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提案、通知、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等程序,并明确了各类事项的审议权限,特别是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财务资助等事项的决策要求。
公司章程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修订,涵盖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股份管理、股东与股东会、董事与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审计、通知与公告、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章程修改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43,702.932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500,000股。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或至下一年度相关决议通过日止(以孰短为准),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此事项无异议。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896,7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3,162,188.20元。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274,453,082.57元,拟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金额。同时,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8,749,084.25元(不含增值税),拟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费用。上述事项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出具报告。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80,316.22万元,用于高多层及HDI项目第二阶段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7,445.31万元,支付发行费用874.91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自筹资金投入。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无异议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资本性支出计划的公告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本性支出计划的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的资本性支出计划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主要用于设备等固定资产采购与改良、无形资产采购等。该计划已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和期限内具体执行资本性支出相关事宜。本次计划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把握市场机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74,453,082.57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749,084.25元(不含增值税)。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无异议意见,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
内部审计制度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保障财务信息真实性,促进经营管理效率。制度明确了审计室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资产质量、经营绩效等进行监督评价。审计室需定期提交审计计划和报告,重点审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事项,并对内部控制缺陷督促整改。公司应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须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建立台账,定期检查。募投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等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定股东在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时选举非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股份每1股享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选举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表决,得票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者当选。细则还明确了投票计算方式、选举程序及重新投票机制等内容。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人范围、关联交易类型及决策程序。公司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定价应公允,决策须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涉及金额较大时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披露。与关联人发生交易达30万元以上或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需经董事会审议;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还规定了关联交易的披露、审计、评估及豁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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