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邛崃市交通管理水平,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有效减少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邛崃市公安局决定于2026年9月9日正式启用一批固定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届时将对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具体启用固定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点位如下:
邛崃市凌云街与渔唱路交叉路口
邛崃市滨江路下段与朱水碾街交叉路口
邛崃市热电新路滨江幼儿园路口
邛崃市绕场路与土平路交叉路口
邛崃市徐大冲街与五通庙街交叉路口
邛崃市仁和大道与横五路交叉路口
邛崃市君平大道东段与金辰路交叉路口
邛崃市学子路与马蹄路交叉路口
邛崃市东星大道65号、271号、314号、400号、421号附近
邛崃市惠民路56号附近
邛崃市临邛街道君平大道东段211号、266号、360号附近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邛崃市公安局
2026年9月1日